精神疾病好了還需要服藥嗎?
有些患者或家屬往往認為精神疾病癥狀一旦消失,就不需要繼續(xù)服藥了。這種看法對嗎?
事實上精神科有許多疾病,特別是各種嚴重精神障礙,基本上都屬于慢性疾病,是需要長期服藥的。在臨床上,患者的癥狀消失、自知力恢復,只是代表獲得了"臨床治愈”。然而,慢性精神疾病的治療就像高血壓病和糖尿病一樣,不能因為血壓平穩(wěn)了,血糖控制好了,就可以突然停藥。否則將導致患者的病情發(fā)生波動,社會功能進一步損害,治療也更加困難。
部分接受抗精神疾病藥物治療的患者,可能不屬于慢性疾病或者系各種嚴重精神障礙的首次治療,在病情平穩(wěn)較長時間后可以考慮逐漸減量和停藥,但要遵從醫(yī)囑逐漸停藥,不可突然停藥,否則易發(fā)生停藥反應,如頭痛、心慌、惡心等癥狀。停藥反應的存在會讓不少患者和家屬以為疾病復發(fā)或者是藥物具有成癮性。實際上,精神科常用的治療藥物除安定外都不會成癮,并且也不是大家所認為的“激素”。一般情況下,慢性精神疾病的首次治療,至少需要維持用藥2年。對病程長,復發(fā)次數(shù)超過三次以上的慢性精神疾病患者,建議終身服藥。
因此,正確認識疾病和相關的治療非常重要。